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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9-14 11:19 來源: 杭州市建筑業協會 閱讀: 5621
關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建筑工人培訓考核
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建技培辦〔2015〕3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寧波市城管局、義烏市建設局:
經上下配合、精心籌備,我省建筑工人開展培訓考核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經研究決定,擬于9月上旬起全面推動此項工作。現就有關培訓考核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種、科目及時間
開考工種:電工、焊工、混凝土工、架子工、鋼筋工、抹灰工、砌筑工、瓦工、油漆工、防水工、測量工、木工、模板工、通風工、管道工、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工、起重信號司索工、起重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機械設備安裝工等20個工種初、中、高等級。其他工種根據進度逐步開考。
考核科目:安全生產知識、職業(工種)理論知識、職業(工種)操作技能。
考核時間:安全生產知識、職業(工種)理論知識兩門課的考核時間均為90分鐘;職業(工種)操作技能的紙質化考核時間暫定為90分鐘。
二、考核方式
采用訂單式考核,各考核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考核時間、地點。職業(工種)操作技能考核暫采用紙質化形式,待條件成熟將適時調整為現場實操考核形式。
安全生產知識、職業(工種)理論知識從省建設行業技能人員培訓考核指導中心辦公室提供的題庫中進行人工組卷,卷面組成如下:
安全生產知識:判斷題(30題,每題1分,共30分)、單選題(20題,每題2分,共40分)、多選題(15題,每題2分,共30分)。
職業(工種)理論知識:初級工,判斷題(20題,每題2分,共40分)、單選題(30題,每題2分,共60分);中級工,判斷題(30題,每題1分,共30分)、單選題(25題,每題2分,共50分)、多選題(10題,每題2分,共20分);高級工,判斷題(30題,每題1分,共30分)、單選題(20題,每題2分,共40分)、多選題(15題,每題2分,共30分)。
實操紙質考試卷由省建設行業技能人員培訓考核指導中心辦公室直接提供,各考核機構可從中任意選擇一套用于單場考試。
三、報考條件
報考相關等級職業工種,應滿足其報考條件之一,若工種職業標準建設部另有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一)初級工: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本工種工作(見習)1年以上;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本工種學徒期滿。
(二)中級工:
1、取得本工種初級工證書后,從事本工種工作1年以上;
2、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4年以上;
3、具有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三)高級工:
1、取得本工種中級工證書后,從事本工種工作2年以上;
2、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從事本工種工作1年以上;
5、取得本科相關專業學歷,從事本專業相關工種工作1年以上。
(四)技師:
1、取得本工種高級工證書后,從事本工種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工種高級工證書的高等職業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從事本專業同一工種工作1年以上。
3、取得本科相關專業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從事本專業同一工種工作1年以上;
(五)高級技師:
取得本工種技師證書后,從事本專業同一工種工作3年以上。
四、考核合格標準及成績管理
各科成績滿分100分,三門課均取得60分及以上成績為考核合格。
考核合格成績有效期為1年,每門課限定有兩次補考機會,在規定時間內(1年時間內,按取得第一門課合格成績時間開始計算)如仍未全部通過,須重新參加全部課目考核。
滿足下列條件可免考理論基礎知識,按60分計入,但必須參加理論基礎知識培訓:
初級工: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滿10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上;
中級工: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滿15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上;
高級工: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滿15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上;
技師、高級技師: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滿20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上。
五、空白證書發放管理
各市培訓考核管理機構應填寫空白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核銷匯總表(附件1),加蓋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印章后統一到省建設行業技能人員培訓考核指導中心辦公室領取和核銷空白證書。各市培訓考核管理機構應做好本區域內培訓考核機構所需空白證書的發放、登記、核銷工作。
六、“一考”發雙證
從2015年9月1日起,我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同時取得本工種相應的中級工培訓合格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由各市(含義烏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當地社會培訓考核機構通過培訓考核管理系統統一打印,加蓋社會培訓考核機構印章并發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12個工種所對應的職業(工種)名稱見附件2。
七、培訓考核費用
各培訓考核機構應本著為企業減負、收支平衡、略有贏余的原則,依據《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建筑工人培訓考核工作規程》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三條提出的各工種等級培訓、考核學時數,合理確定培訓(含考核)收費標準,并向當地物價部門報批或備案。
省級層面的培訓考核管理系統和題庫的開發維護、空白證書印制發放、督考巡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等由省建設廳干部學校具體承擔,適當收取一定培訓費用,具體標準由省建設廳干部學校另行通知。
八、證書發放
承擔考核工作的機構應依據《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建筑工人培訓考核工作規程》要求,及時做好成績錄入、數據上報,證書打印、蓋章和發放工作。
九、檔案管理
各市級管理機構、培訓考核機構應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做好資料歸檔工作,保存時間不得少于1年。
十、培訓教材
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教材和其他工種的補充資料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干部學校負責提供,各培訓考核機構統一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干部學校征訂(見附件3)。各工種所對應的教材基本采用出版社出版的培訓教材,具體目錄見附件4。各培訓考核機構可聯系杭州高新建筑書店(書店電話:0571-88867854)。
十一、監督管理
各市培訓考核管理機構要根據當地培訓考核工作開展情況,組織督考人員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隨時掌握當地的考核動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督考人員應認真履行督考員職責,每次督考均應如實填寫督考情況反饋表(附件5),及時反饋所委派的管理機構。
各培訓考核機構應嚴格審查報考條件,認真組織考核,規范考核流程,保證考核公開、公平、公正。
建筑工人培訓考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培訓考核機構按規定要求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有序開展。
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電話聯系省建設行業技能人員培訓考核指導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0571-89968618、89968617。
附件:1、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空白)核銷表
2、“一考”發雙證工種對照表
3、培訓教材資料征訂單
4、培訓教材推薦目錄
5、督考情況反饋表
6、考務相關人員職責
浙江省建設行業技能人員培訓考核
指導中心辦公室
2015年8月18日
抄送: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教育處、浙江省建筑業管理局、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干部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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